为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德阳市发改委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推动落实。
分类施策:建立梯度化纠错机制。依据失信行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级分类标准,我市将积极按要求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对轻微失信行为实行“首违不公示”或“及时修复”政策,同时,对严重失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既要维护信用体系的严肃性,又要给予市场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
容错赋能:畅通修复快车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广“两书同达”模式,在送达处罚决定时同步告知修复路径。通过简化材料、压缩时限、优化流程。协同推动破产重整企业高效信用修复,允许先行修复后完善,充分体现制度设计的包容性。
动态平衡:完善监管与服务闭环。全市各相关部门既要严格核查失信行为,又要定期评估修复效果。通过异议申诉快速响应、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创新举措,构建“预防-惩戒-修复-监督”全链条机制,确保信用体系既有约束力又有活力。
针对信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德阳市将重点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创新信用宣传方式、完善全流程监管,帮助市场主体及时发现并纠正失信风险,实现从被动修复到主动预防的转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主办单位: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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