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司法局 到公证处开展三季度行政检查

发布时间:2025-11-25 来源:中江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为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中江县司法局办公室、政治处、公法股一行人于2025年1022日来到中江县公证处开展三季度检查指导工作。

本次检查重点核查公证业务流程、档案管理及文书规范、财务资料合规等情况。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处2025年1季度办理的10份公证卷宗,从公证案件的受理申请、证明材料、公证审批、公证书出具、归档及装订等方面对该处公证执业、公证质量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行为开展检查。经过检查发现如下情况:

1. 财务凭证信息有误:凭证号(2025-5-16)的发票存在购买方信息填写错误,应填写“中江县”,实际填写为“中县”,不符合财务票据规范化管理要求。

2. 公证申请表材料勾选遗漏:(2025)川江证字第2660-2661号公证档案中,第11页公证申请表内“火化证”材料未按规定勾选,存在材料审核流程记录不完整问题。

3. 电话核实记录信息不精准:(2025)川江证字第2616-2618号公证档案的电话核实记录中,被继承人父母死亡时间仅记录大致范围,未标注具体年月日,不符合公证事项事实核查的精准性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已现场告知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即进行立行立改,逐一修正错误信息、补充缺失记录。 通过定期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中江县公证处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推动我县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