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6033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精神,现公告如下:
核准“什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什邡经济开发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园区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信访、稳定、法制教育、法律援助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工作;法定代表人由李盛华变更为李渊宁。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0582MB0L6931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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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德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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