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什邡编办 阅读次数:

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6034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精神,现公告如下:

核准什邡市区域协同发展促进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域协同发展的各项任务;制定并动态完善全市区域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做好全市区域协同发展工作的统筹指挥及综合调度;法定代表人由陈世兵变更为廖迁。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058200839995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