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充分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紧盯老百姓的“钱袋子”“米袋子”“药瓶子”,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消费者维权撑腰,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惩治消费侵犯犯罪,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方式深挖犯罪源头、“全链条”打击销售上下游人员,从根源上净化市场环境。2025年以来,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伪劣商品类犯罪案件8件13人,起诉2件3人;办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商品等“傍名牌”类犯罪案件3件16人,起诉2件7人。同时,注重市场经营秩序保护,针对消费领域中欺诈、强迫交易以及恶意索赔等衍生犯罪案件,起诉10件26人。
紧盯民生消费热点、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聚焦“按摩+简餐”养生新业态,摸排发现全市14家提供自助简餐服务养生馆存在原料变质、卫生条件差等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关停4家违法经营主体,督促下架420条线上套餐推广链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摸排发现辖区内部分药店在电商平台上进行药品网络销售过程中存在执业药师信息公示不规范问题,且上述药店均对外销售处方药,对消费者用药品安全带来潜在风险,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6家线上药店规范信息公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聚焦维权重点领域、强化司法保障支撑。落实惩罚性赔偿,在办理涉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提高违法成本。针对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涉消费者权益案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标准、程序和时限。2025年以来,向行政机关移送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意见5件。同时,结合办案深入剖析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法治宣传、风险提示等方式,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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